杭州8月22日电(见习记者 赵小燕 实习生 童可道)21日,杭州男子王玮在其微博上发表浙江盘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盘石公司”)非法裁员等言论被诉案开庭,该案也是浙江省内首例微博名誉侵权案件。
男子发微博称盘石公司非法裁员成被告
王玮是浙江某房地产公司员工。他称,自己在6月底看到网上有人称盘石公司前雇员发帖表达不满,“在经过跟这些员工进行确认后,我认为可以引导他们合理合法的达到维权目的。”
2012年7月8日,王玮在其微博上发言,“浙江盘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半年内非法裁员二分之一,威逼利诱无所不用其极裁员500余人,未予以一分钱补偿。裁员同时利用杭州市大学生见习补贴政策漏洞填补用工缺口。劳动监察不作为,投诉无回复。”
截至记者发稿时,王玮微博中,与盘石有关的言论最多的一条被转发93次,评论31条。
也因为发表此类微博,王玮成为浙江省内首例微博名誉侵权案被告。
7月25日,浙江盘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起诉,诉请王玮“立即停止侵权”,删除相关言论,并要求其连续60天在腾讯、新浪、搜狐、网易及其自身微博上,浙江省省级报刊的显著位置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王玮同时被要求支付赔偿金3.2万元。
盘石:公司没有裁员要求道歉赔偿
21日,盘石诉王伟名誉侵权案开庭。
盘石公司委托代理人认为,王玮不是盘石的员工,对于原告内部人员流动并不十分清楚。但却发表言论认为原告是非法裁员,并使用了“威逼利诱”、“利用政策漏洞”等对盘石具有诋毁、诽谤性质的语言。
该代理人称,原告未有过裁员行为,更没有非法裁员。
盘石方面认为,王玮在新浪微博上发表的言论及传播的行为,对盘石造成了负面影响,且已经对盘石的名誉造成了损害。
同时,盘石还认为,“由于被告大量传播扩散上述不适言论,导致原告出现退单情况,造成了经济损失。”据盘石方面统计,目前,原告退单后返还客户款项已达25694元。
而王玮则认为,盘石的退单损失与自己的微博言论也无关联证明,自己在主观上并没有损害原告方名誉之目的,他强调自己有言论自由及批评监督权。
记者联系到多位盘石前员工,一些员工表示自己是因“飞鹰计划”离职,原因是从技术岗转到销售岗太难。
盘石公司媒介部负责人吴月凌称,飞鹰一个锻炼计划,为了让员工能更好地了解客户需求。锻炼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吴月凌强调,该计划也并非强制,员工可自行选择去或者不去,“这个计划是培养干部的,锻炼回来就能升职。”
对公司人员流动情况,吴月凌表示近期确实有较大流动。“但人员流动性是互联网公司的普遍情况,一般都在20%以上。”
吴月凌介绍,盘石曾是百度公司浙江总代理,但今年相关业务已经取消。目前,盘石正在进行产品的转型,也需要大量人才,目前正在大量招聘。
而对于王玮所提公司人员减半数据,吴月凌称“完全是无稽之谈”。
吴月凌介绍,目前,包括总部在内,盘石在浙江一共有11家公司,且在上海北京也有分公司。“各注册地人员数都不一样,就算是杭州总部,目前在职人员数量也超过一千人。”
对于该案,盘石公司及王玮当庭表示愿意调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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