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淘宝网的退货运费险(简称退运险)的保费悄然上涨,在理赔金额不变的情况下,保费由原来的最高2元更高涨至了11.5元,涨幅超过四倍。此外,以前可以自选是否投保的退运险如今也“不是想买就能买”——如果投保人在一定时间内的出险率高于30%,该投保人将在3个月内无法购买退货运费险。这些都让网购达人们怨声载道。业内人士同样表示,因投保人出险率高就将其排出保险对象范围,这对消费者不公平,也不符合保险法原则。
网购退货率居高不下,退运险应运而生
现如今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消费模式,国内网购市场规模更是不断扩大。根据艾瑞咨询的数据显示,2012年第三季度中国网络购物市场规模为2842.2亿元,较上一季度增长5.9%,较去年同期增长43.9%。其中,B2C市场规模为1011.0亿元,环比增长13.2%,同比增长123.5%。并且,在未来一段较长的时间内,国内电子商务市场规模仍将保持高速增长。日前,据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司长李晋奇透露,预计今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将超过日本,明年或成为全球第一大网络零售市场。
网购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让电商企业赚得盆满钵溢,对于整个电商行业来说自然也是好事。但与此同时,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却经常遭遇货不对板、尺码颜色不合适等情况,这就导致了网购退货率居高不下。但关于退货时运费由卖家还是买家出的问题,却颇具争议。据淘宝网提供的数据显示,在网购退款交易纠纷中,有42%是因买卖双方对退货运费问题协商不一致产生,而促销产品更容易产生纠纷。
在这种情况下,退货运费险应运而生。所谓退货运费险,俗称“五毛险”,购买退货运费险后,买家在淘宝或天猫上购买商品时,如发生退货,可以获得一定赔偿,避免自己由于退货而需要负担运费。
2010年11月9日,退货运费险正式登录淘宝网销售。据悉,网购运费险包括“网购运费险(买家)”、“网购运费险(卖家)”和“拒收运费险”。“网购运费买家险”由买家购买,仅提供给和“七天无条件退货”卖家进行的交易,保费金额和快递金额挂钩,赔偿金额等于退货运费。“卖家险”和“拒收运费险”则是卖家和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协议,一次签90天,每单交易收取的保险费用和卖家月度退货百分比相关,保险公司对于退货太多的卖家还有提前终止合同的权利。
随着网购数量的增加,尤其是在此前掀起的“双十一”全民网购热潮期间,网购退货率也不断升高。据了解,在淘宝网、天猫商城创造出高达191亿元总销售额的同时,退货运费险的购买率也突破了3000万笔。
淘宝退运险保费上涨,购买规则有变动
退货运费险给网购达人带来了不少实惠。以前,买家在购物时可以自选是否投保,保费按赔付金额的5%收取,最高支付1.25元保费,就可以获得25元的退货运费保障。
然而,近期却有热衷网购的网友发现,淘宝网的退货运费险的保费悄然上涨。而事实正是如此。日前,淘宝网在其保险版块发布了“运费险(买家版)升级”的公告。该公告称,为了让运费险(买家版)能更好地服务淘宝买家,保证大多数买家的利益,同时兼顾保险公司的利益,保险公司针对部分超出承保标准的买家进行价格调整或暂停此项服务。
关于价格调整的部分,淘宝网公布了一份运费险出险率与理赔金额的对照表。根据对照表可以看出,如果出险率低于或等于5%、理赔金额在5元~25元的情况下,其保费是0.5元~2元,基本上和原来的情况持平;如果买家的出险率达到了29%或者是30%,其理赔金额同样是在5元到25元,其保费将大幅上涨至2.9元~11.5元。这就意味着,理赔金额没有变化,但其保费却大幅度上涨了。
网购用户数飙升的同时,也带火了快递业,尤其是在节假日促销时,快递“爆仓”现象更是如同家常便饭。在此情况下,快递价格一再上涨。对此,很多消费者已颇有怨言。甚至有人称,快递运费险保额都跟不上快递涨价的速度了。如今,快递运费险保费却又大幅上涨,消费者纷纷表示不能接受。
而让消费者不能接受的还有,以前可以自选是否购买的退货运费险,如今却“不是想买就能买”。华泰财险规定,如果投保人在一定时间内的出险率(理赔成功次数/投保成功次数)高于30%,该投保人将在3个月内无法购买退货运费险。
商家应对消费者负责
对于“阶梯保费”的设计,买家有买家的抱怨,而保险公司也有自身的考虑和解释——此举是为了防止极少数买家利用运费险损害卖家和保险公司的利益,防止类似“职业退货师”的出现。
事实上,这种情况并非保险公司凭空捏造。由于“退运险”只赔偿退货运费而不赔偿换货运费,所以有些消费者会采取“先退货再下新订单”代替原先的换货行为,提高了卖家的退货;同时,骗保现象也常有发生,并且还滋生了“职业退货师”。但因为极少数人的行为而将保费大幅提升,并将之转嫁到所有消费者身上,这样的解释又十分牵强。
此外,提高保费尚可认为是市场规则下商家做出的必然选择,而因投保人出险率高就将其排出保险对象范围,这对消费者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也不符合保险法原则。相关法律人士指出,保险公司将投保人拒之门外的做法并不符合保险法原则,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并不是纯粹的商业企业行为,应该在追逐商业利益的同时承担保障风险转移的社会责任。
实际上,对于退货运费险,有保险业内人士建议,对于每次购买商品的金额较少,以及较少出现退换货情况的买家和卖家来说,显然不适合购买网购运费险,只有在购买金额价值高的商品时考虑运费险,才具有切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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