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对境外企业价格垄断开出了首张罚单。韩国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等六家国际大型面板生产商,因在中国大陆垄断液晶面板价格,国家发改委决定给予其严厉处罚,包括责令退还、没收和罚款总金额达3.53亿元。这是迄今为止中国开出的金额最高的一张价格违法罚单。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2001年至2006年六年时间里,上述六家液晶面板生产企业共召开 53次“晶体会议”,交换液晶面板市场信息,协商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境内销售液晶面板时,涉案企业依据晶体会议协商的价格或互相交换的有关信息,操纵了液晶面板市场价格。
依据《价格法》相关规定,发改委责令涉案企业退还国内彩电企业多付价款1.72亿元,没收违法所得3675万元,并处罚款1.44亿元,总计3.53亿元。
发改委指出,由于美国、欧盟对本案是依据该国反垄断法进行的处罚,罚款基数是涉案企业销售额,罚款金额比较大。我国对本案的价格垄断行为是依据《价格法》进行处罚,罚款基数是这些企业的违法所得。加上这些面板企业都有自首的情节,因此给予了不同程度的从轻处罚,罚款数额相对较轻。
据悉,涉案企业承诺对我国彩电企业内销电视提供的面板无偿保修服务期限由18个月延长到36个月。据行业协会测算,仅此一项每年可为国内彩电企业减少维修成本支出3.9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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