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网拍平台的中拍协称淘宝无资质
■淘宝与当事法院都称只是提供“场地”
■法律界人士认为不应适用拍卖法规定
7月10日,浙江省高级法院与淘宝网合作开通的“司法拍卖平台”完成首拍,一辆宝马730轿车和一辆三菱欧蓝德轿车,分别拍出33.09万元和 6.7万元的价格。但此举遭遇中国拍卖行业协会 (以下简称中拍协)的质疑,中拍协副秘书长欧阳树英表示,淘宝网没有拍卖资质,且全程通过网上操作竞价,不需拍卖师和拍卖场地,违反了《拍卖法》关于拍卖活动应由拍卖师主持的规定。
对中拍协的质疑,淘宝网昨天回应称,淘宝本身并非拍卖主体:“淘宝作为第三方平台,仅提供技术支持与平台服务,全程零佣金零收费。淘宝没有作为拍卖主体开展拍卖业务,并不涉嫌违法。”此前,宁波北仑区法院已发表声明,称委托法院自己可作为拍卖主体,淘宝只是提供了拍卖“场地”,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对于首次司法拍卖结果,两家宁波法院都表示满意。“两辆涉诉车辆均以远高出法院评估价成交,为债权人争取到了更多的利益。”
北京法律界人士“汉德法官”在他的新浪微博上指出,欧阳树英所依据的2004年修订通过的拍卖法,其第2条规定“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活动”,而我国的拍卖活动区分为由拍卖企业组织的拍卖和其它人组织的拍卖,在淘宝上进行的拍卖由法院组织,不应适用《拍卖法》的规定。
实际上,网络拍卖早已成风。记者发现,中拍协去年就建立了自己的网络拍卖平台,目前该平台成交额达9.37亿元。据了解,司法拍卖是传统拍卖行业一大收入来源。一般拍卖公司都向法院和买受人以5%的比例收取佣金,这意味着拍卖公司的佣金收入达成交价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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