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电 昨日上午,北京市二中院对股民诉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股民的全部诉讼请求。至此,这一历时一年多,经历三次开庭,数次挑动家电连锁业敏感神经的案子终于尘埃落定。
回顾整个案件,该案不仅影响到双方当事人,更涉及双方背后的利益链条和法制建设。
据法院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原告方李某主张的交易佣金、印花税费用,系股票交易必然产生的费用,并非黄光裕内幕交易行为所致的损失,故法庭并未支持这一诉讼请求。同时,李某所主张的”损失”,其性质属于因公司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导致的股价变化,不属于内幕交易行为所致损失的民事责任范围。最终,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对于此案的结果,有业内法律专家表示,原告之所以败诉,是因为没有理清因果关系,股市交易属于市场行为,如果股票赚了,还会有这一案件诉讼吗?也有分析人士认为,该案告结也让黄光裕本人、包括他背后的一大片产业相关人松了一口气。关于黄之前的行为法律已经给予公正的判决,黄也正用积极行动来证明自己,前不久还有报道称黄光裕因为表现较好获得减刑,或许,此次法院宣判之后,黄可以更加心无旁骛的走过他人生的这一段磨难。与此同时,对于他难以割舍的国美也可以踏踏实实搞经营,这对于整个行业的未来,未曾不是一件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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